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宿迁港沭阳港区沭城作业区二期码头第一阶段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县城西南郊,淮沭河、新沂河、外沭河三河交汇处南侧约400m,淮沭河东偏泓的东岸,紧邻沭城作业区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性质:扩建
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一)废水
- 陆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不外排。
- 机修油废水:经过一体化装置接受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不外排。
- 作业带冲洗污水:在码头前沿设置集水明沟收集冲洗污水,收集的污水沿明沟进入初沉池,沉淀出水再经混凝沉淀处理。经处理后,处理水回用于作业区的防尘,不向外排放。
- 含砂雨污水:雨污水经明沟收集后流至初沉池,沉淀出水再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作业区的防尘,不向外排放。
- 船舶舱底油污水:港船舶舱底油污水由船舶自带油水分离器处理,码头水域不得排放舱底油污水。
- 船舶生活污水:通过一体化装置接受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不外排。
(二)废气
运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为黄砂等装卸作业过程中在风力作用下产生的粉尘污染。本项目运营期的起尘点主要位于卸船抓斗卸料处、装卸处起尘,码头除尘采用雾状喷淋系统进行降尘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装卸运输机械噪声、船舶发动机和鸣笛噪声、疏港道路交通噪声。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选择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从源头上减少噪声排放。
(2)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安装减振垫、隔声装置的措施,如关键部位加胶垫以减小振动或安装隔声罩。
(3)厂房围墙隔声。
(4)运营期间,加强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及时维修和更换。
(5)船舶停靠后不鸣笛,船舶靠岸后辅机噪声受码头屏蔽。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船舶垃圾和陆域垃圾。主要包括陆域生活垃圾、生产垃圾、沉淀泥沙、剩余污泥。船舶垃圾送交沿岸垃圾桶;陆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垃圾收集后回收利利用;沉淀泥沙收集后回收利用;剩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验收结论
(1)废气:装卸起尘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雨污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防尘。生活污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不外排。
(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其中临淮沭河一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4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5)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由验收监测结果得出,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宿迁港沭阳港区沭城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
建设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县城西南郊,淮沭河、新沂河、外沭河三河交汇处南侧约400m,淮沭河东偏泓的东岸,紧邻沭城作业区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董经理
联系电话:193 5198 1234